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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友基金會24屆 (2026)
【聲明稿】就媒體報導所涉本基金會職稱,與事實完全不符之情事,特此澄清如說明。

台大EMBA校友基金會
聲明稿
主旨:就媒體報導所涉本基金會職稱,與事實完全不符之情事,特此澄清如說明。

說明:
一、關於各媒體大幅報導「黃秀慧女士以本基金會特定身分」發表言論及包場支持電影《雙囍》之相關內容,為避免社會大眾產生誤解,本基金會特此說明。

二、經本基金會查證,黃秀慧女士根本並非台大EMBA(含台旦班)學生或校友,亦未曾於本會擔任任何職務,當然不可能具備任何「台大EMBA校友基金會副執行長」之身分(無論為21屆、22屆、23屆或現任第24屆副執行長)。

三、任何以本基金會名義或職稱對外發表言論、參與活動或進行支持行為,均須經本基金會正式授權。前述報導所載情形,與本基金會無涉。

四、黃女士及媒體報導之內容,已經造成大眾重大誤認。敬請相關單位審慎釐清並更正,本基金會並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。

臺大EMBA校友基金會
中華民國115年2月14日